新北一名駕駛與砂石車發生行車糾紛,他因為不滿被開在後方的砂石車駕駛按喇叭,竟然沿路亮槍恐嚇,警方獲報隨即埋伏逮人,確認他亮的的是沒有殺傷力的辣椒槍,依據現行法規並沒有管制,警方依恐嚇罪將他送辦。
新北三重車陣中發生行車糾紛,眼前黑色轎車開在砂石車前方,但駕駛卻突然搖下車窗、伸出手,而且拿槍往後比,恐嚇意味濃厚,後方砂石車司機嚇得報警。
警方得知有人持槍恐嚇,不敢大意,展開攔截圍捕,45分鐘後就追到亮槍男子的住處外,趁他從停車場現身後,立刻圍上前逮人。
警方查扣他犯案用的槍枝,原來是一把辣椒槍,現行法規這並非管制品,有些民眾帶在身邊說是防身用。
而50歲的張姓嫌犯供稱,因為不滿被砂石車司機按喇叭,氣得狂追逐1公里多,還沿路亮出辣椒槍,他一開始還狡辯,亮出辣椒槍只是想要比一比,沒有其他意思,仍被依法送辦。
如今新北地院依恐嚇危安罪將他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得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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