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板橋一處熱炒店前,凌晨兩點多,有3名年輕人聊天,因此吵到鄰居報警。警方到場後發現,機車的車廂內有一把開山刀!事後警方依社維法請法院裁罰,結果法院裁定不罰,原因是沒有使用且沒有亮出刀片。
大半夜不回家,男子和朋友坐機車上,路邊嘻嘻哈哈,聊天太大聲遭住戶檢舉。他們騎車沒戴帽還違停紅線,警方到場他們一秒變乖,說起話來似乎有點心虛。
警方vs.吳姓男子:「有彈簧刀還是什麼,(開山而已啊),你就藏這個,這是什麼東西,雙面的嗎,你有開封嗎,(沒有)。」
帶著一把開山刀,到底是要做什麼?他說防身用,警方可不信,先帶回再說。
警方vs.吳姓男子:「還有東西嗎,看一下看一下,(沒有什麼東西),你這裡都有刀了,你還在說沒東西,為什麼,直接打開你就有刀子,沒關係,我就直接把你帶回去,(OKOK),你人也要回去。」
19歲的吳姓男子,員警對他不陌生,過去曾犯下詐欺案,這回怎麼又是你?被依社違法函送,但法官裁定不罰,原因有兩點,包含:第一、放車廂內沒使用;第二、完整包好刀片沒露出。
律師李育昇:「在本案中,由於行為人把開山刀放在包包裡面,並沒有拿出來,因此沒有達到妨害社會安寧的程度。」
師傅拿著菜刀,使用專業器具將鈍刀磨利。其實開山刀和一般菜刀水果刀等等都屬於合法刀械,不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範疇內。
刀具店曾老闆說:「最重要是他有包起來,他又沒有拿出來(揮舞),我們會看他的動作,如果像是要跟人家打架,或是怎麼樣,我不會那麼笨,我就不會賣刀給他,怎麼可以。」
這回警方搜出一把開山刀不敢大意,但法官裁定不罰,法條見解也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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