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台南玉井真理佛堂縱火案,大火燒死7人,嫌犯曾姓男子自己也被燒傷,送醫途中竟自詡比鄭捷還厲害,不過他有反社會人格,再加上事發當下打電話報案,符合自首要件,因此不得判死,台南高分院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定讞。
2019年底,台南玉井真理佛堂縱火案釀7死,25歲的曾姓嫌犯與佛堂負責人的兒子有衝突,心生怨恨,因此將汽油潑灑在佛堂北棟,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縱火,而因為自己也被燒傷才打110報案,他在送醫途中,問警察鄭捷是否殺了5個人,他一次燒死7人,破了台灣的紀錄,自詡比鄭捷還厲害。
在地院審理時,揚言要殺了負責人的兒子,不過曾姓嫌犯仍逃過死刑,一則是因為他符合自首的要件,而則是他有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依照國際公約規定不得判死,因此具有雙重不得判死事由,而且他在更二審時,曾坦承縱火並表明想被判死刑,因此法官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