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林園區清水岩一處芒果園今年3月發生嬰屍命案,警方獲報循線展開追查,發現女嬰父母是一對學生情侶檔,就讀五專的19歲許姓女學生在租屋處產子後,發現女兒沒有氣息,於是夥同21歲的謝姓大學生男友騎機車至果園棄屍。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依違反《過失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判處許女10月徒刑、謝男9月徒刑。
回顧該案,高雄市林園警分局於今年3月13日上午9時許接獲一名果農報案,指在芒果園路邊發現一具遭棄置的女嬰屍體,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鎖定一對騎乘機車的年輕男女,員警以車追人才得知,原來棄屍的正是女嬰的親生父母。
據了解,21歲謝男與19歲許女均在就學,交往多年的2人在高雄市苓雅區租屋,並展開同居生活,許女遭逮時供稱,她發現自己懷孕後曾感到肚子不適,由於沒去醫院產檢並不知道胎兒幾個月,怎料不久後孩子卻突然出生,剪斷臍帶才發現女嬰已經沒有呼吸心跳,一時不知如何是好,也不敢讓家人知道,才決定將女嬰用塑膠袋打包,棄屍在芒果園。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女嬰在生產過程中因頭部通過產道被擠壓,導致頭部右頂骨線形骨折、腦腫,出現心跳、呼吸變弱等狀況,但生父母卻未及時將孩子送醫,最終造成女嬰中樞衰竭死亡,故依違反《過失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判處許女10月徒刑、謝男9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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