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勞動部勞發署傳出霸凌案件,怎料一間私企的女員工,仗著弟弟是公司小開,時常霸凌同事,甚至被霸凌的同事,就是小開的妻子。
根據判決書,女子小月(化名)結婚後,在丈夫大海(化名)的家族企業某砂輪公司任職,在職場上卻長期遭大姑(大海胞姊)霸凌,下班後忙於照顧子女,身心均承受極大壓力,然而大海不僅視若無睹,更對小月惡言相向,小月只能獨自面對及承擔。
小月主張,日積月累下,她感到身心俱疲,多次提出離婚訴求,大海卻不願溝通、不肯面對解決問題,甚至認為小月的真心訴說是「寫作文、作文比賽」。
小月回憶,有次大海情緒失控,怒砸岳父岳母的茶几導致血流如注;另有一次,大海認為子女態度不佳,竟持羽球拍砸毀子女手機,且還將子女犯錯原因歸給小月;還有一次,小月前往香港出差,大海竟向子女表示「要把媽媽當沙包揍」,還飆國罵不斷捶打住處屏風。
大海逐漸失控,某次更手持噴式酒精及打火機,目露兇光朝小月房間走,儘管小月向岳父岳母稟報此事,卻反遭數落。直到大海終於願意離婚,卻又要求小月名下之公司股份應無條件移轉,遭到拒絕後還威脅小月「若妳是男的,就要賞妳20個巴掌」。
最終,台北地院判准兩人離婚,身為某砂輪公司小開的大海,且每月須給付2名子女各3.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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