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喝酒真的要注意安全!一名女子喝醉跟陌生男子返回住處,竟遭2度侵犯得逞,儘管女方室友一度出面阻止,但室友以為是自己打擾到對方,因此收手,反而錯失救援女子的機會。
根據判決書,A女某天心情不佳,跟蔡女一同到台北一間酒吧喝酒聊天,途中遇上洪男、林男上前攀談,4人便一起喝到凌晨,而洪男與A女一起搭車返回A女位於新北的住處。怎料,洪男見A女酒醉且意識不清,藉機侵犯2次得逞,直到A女醒來發覺有異,憤而報警。
A女主張,她不認識洪男,案發當天她跟蔡女在酒吧喝酒,原本她們旁邊是別桌的客人,別桌客人走了以後,洪男、林男就坐到她們旁邊來,與她們搭訕一起喝酒,她在酒吧時跟洪男沒有太多互動,就是聊天,後來她和蔡女沒有印象是如何離開酒吧,因為隔天醒來後,她們還問彼此怎麼回到家,她也完全沒有印象回到家以後發生何事,是室友蔡女事後轉述給她聽的。
A女補充,她醒來時衣衫不整,只穿內褲躺在自己的床上,洪男也是只有穿著內褲躺在她旁邊,她醒來是背對洪男,轉過身之後才發現是對方,於是她趕快起身穿衣服,有點驚魂未定就先去廁所冷靜,過幾分鐘之後,才鼓起勇氣跟洪男說「我希望你現在離開」,洪男也很識相就離開了,完全沒有印象她有同意要與洪男發生性行為,畢竟她連怎麼回家都不知道。
A女回憶,印象中她在酒吧喝了2杯「長島冰茶」,直到她醒來,發現蔡女傳了一大段訊息給她,她才驚覺事態嚴重,先打電話給蔡女詢問她對於昨天有無記憶,蔡女則說她到了某個路口,突然被丟包在某個不熟悉的地方,才意識到她好像喝得很醉。
據蔡女傳給A女的訊息,蔡女先是以為A女房間的男生是A女的gay朋友,沒多久她聽到A女發出的歡愉聲,當下蔡女非常生氣,很猶豫要不要去阻止,且心想A女為何如此不尊重她,也不曉得A女的意願,儘管蔡女最後決定請男方離開,但男方的口氣「很不爽」,讓蔡女覺得好像打擾到他們了。
至於洪男,他一審被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處3年6月徒刑,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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