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規則相當重要,用路人不僅要保障自身安全,也要注意他人。一名自小客車的駕駛開在國道上,沒想到迎面而來一輛逆向機車,甚至大膽騎在內線,讓他相當傻眼。對此,國道警方回應了。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八公路警察大隊表示,有關今(14)日10時許,在國道3號北向361公里處,有機車逆向行駛一事。國道警方指出,77歲徐姓男子當時騎著機車,因為看錯指示標誌,才會誤上國道,從國道3號田寮交流道行駛至關廟服務區後,持續往北行駛至國道3號北向田寮交流道入口處。
徐男在交流道後入口被攔停開罰,員警當場禁止他再繼續駕駛。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機車違規行駛國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處駕駛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
國道警方呼籲,騎乘機車因注意高速公路匝道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高速公路,倘若有誤闖情形,應立即將車輛停靠路肩,勿再行駛,並撥打110或1968通報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曾表示,高速公路目前除開放大型重機行駛的國道以外,其餘路段均禁行機車,請機車駕駛人切勿行駛高速公路,尤其酒後駕車及逆向行駛均屬嚴重違規行為,除影響自身安全外,亦造成其他用路人之危險甚鉅,並將處以高額罰款,請用路人注意標誌標線指示並確實依規定行駛,以維行車安全。
高公局呼籲用路人如於高速公路行駛途中發覺自己逆向行駛,請立即靠邊停車找尋較安全之處所避難,並開啟危險警告燈,同時於車輛前方擺放車輛故障標誌,車上人員趕緊下車找尋安全處所等候,並撥打110或1968請求協助。如用路人於行駛途中發現其他車輛有逆向行駛之情形,亦請撥打110、1968或利用1968 App之「警政報案」通知本局交控中心或公警局協助處理,避免發生不可挽回之憾事。
東森新聞關心您
危險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