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駕車行經台北市內湖,在南京東路口遇到警方執行酒測路檢,被警方攔下要搜身,民眾指控員警違法搜索,不過警方卻強調,有聞到毒品味,懷疑當事人身上藏毒,才要求配合檢查,而且執法過程一切合乎法令。
員警:「你啊是你,下來一下。」
保二員警在台北市內湖南京東路口執行酒測路檢勤務時,發現這輛自小客車形跡可疑。
員警vs.車內男子:「你就是行為可疑,沒什麼接受不接受的好不好,(你沒有搜索你不要這麼,我不同意)你不要,(我不要)。」
車上兩名男子拒絕下車接受檢查,還說員警沒有搜索票,沒有權利這麼做。
只是員警當時發現車內有疑似毒品氣味,而且坐在副駕駛座的男子,有藏匿物品舉動。
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中的規定,員警因交通工具駕駛人或是乘客有異常舉動,可能有危害或是犯罪行為時,依法的確可以強制離車,還可以檢查交通工具。
員警這樣的做法沒有違法,而且也符合執法程序。
不過車上男子,在警方檢查後,沒有發現不法物品,最後放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