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去(2023)年,一名女性病患在南投某醫院進行大腸鏡手術後,於恢復室休息時,遭一名男性護理師以「術後照護」為由性侵,讓她氣得提告。而該名護理師為避免重判,立刻支付70萬元與女病患和解。全案經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後,該護理師因利用醫療關係對病患進行性侵,被判處8月徒刑,緩刑3年,並需接受6次法治教育,判決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去年8月,一名女病患在南投某醫院進行無痛大腸鏡及胃鏡檢查,檢查結束後,她留在恢復室休息,未料,這時,蕭姓男護理師利用「術後照護」為由,稱需要為她清潔屁股上的凡士林,及檢查手術位置有無殘留異物等。
該名女病患依照蕭姓男護理師的指示,以側躺並拱起雙腿的姿勢,讓他進行術後護理。沒想到,蕭男當下狼性大發,以手指侵犯對方。後續女病患發覺不對勁,緊急向醫院投訴,並將蕭男告上法院。
案經南投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蕭姓男護理師為滿足性慾,濫用護理師的身分,侵害女病患的性自主權,但斟酌蕭姓男護理師無前科,且坦承犯行,並願意支付女病患70萬元的調解金,犯後態度良好,因此法院判決,蕭姓男護理師犯有「對於因其他相類醫療關係受自己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6次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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