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男子前年跟人借錢下注世足賽事,欠了27萬賴帳不還,債主去年跑到男子家放鞭炮,他才開始還錢,只是到了今年2月,還欠7萬元,男子又開始搞消失,債主憤而跑到他家外牆去貼大頭照,連外面電線桿也都貼滿,對此警方表示,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
民宅的外牆被貼了好幾張大頭照,從房子後半段貼到大門前,甚至連外面的2根電線桿也都各貼一張,張貼大頭照的男子將自己的成品給拍下,放上網路,而大頭照上是一名年輕男子,用黑底紅字寫出他的本名,外加欠錢還錢的字樣,當事債主:「算是我幫他墊啦,我已經幫他墊出去了,總共27萬。」
債主說欠錢的鄭姓男子,前年世足下注欠了他27萬,對方開始耍賴不還錢,去年氣到跑去家門前放鞭炮,鄭男才答應每個月1萬5千元慢慢還,結果今年2月還到剩7萬左右,鄭男開始搞消失,還封鎖他所有通訊軟體,5號才會跑到他家貼大頭照。
當事債主:「我透過朋友的關係,看他生活過得還不錯,就是在Thread上、IG上,然後發一些吃吃喝喝的,((討債行為)不合法,還是違規的部分,你有想過嗎),這我知道,但是法律總不能一直保護壞人吧。」
記者:「有人在家嗎?」
實際到鄭男家中,家人的機車都在,但就是沒有人應門,電線桿上和外牆的大頭照,也已經撕掉了,記者vs.附近鄰居:「(去年會很大聲嗎),很大聲啊,沒有啦他又去找一些投資的,像那種老鼠會的那種。」
鄰居多少有耳聞鄭男的一些爭議,也知道他在外跟人有糾紛,現在捲入欠債爭議,也很久沒看到人,但就算有欠債,債主到人家外面放鞭炮、貼大頭照也已經觸法,安平派出所長:「惟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刑法恐嚇公然侮辱,妨害自由強制罪等犯罪行為。」
雖然欠錢還錢天經地義,但是討錢沒用正常的管道,自己也可能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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