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業者「丟丟妹」的叔叔住處2年前遭蒙面人持槍闖入,搶走現金46萬元;彰化警方圍捕時,楊姓主嫌舉槍自戕身亡,法院近日將李姓共犯依加重強盜罪判刑7年8月。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楊男因故選定於民國111年2月4日至丟丟妹的李姓叔叔住處強盜財物,晚間他以1輛未掛牌黑色轎車搭載1名成年男子,再與李姓共犯碰面,並要求改換李姓共犯駕駛前往。
楊男等2人戴上蒙面頭套,隨後分持手槍、獵槍下車進入屋內,喝令李姓叔叔及在場郭姓貿易商交出新台幣共46萬元,期間在外把風的李姓共犯注意到有人車經過,按喇叭示警,3人隨即駕車逃離現場。
當時由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保安警察隊、和美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偵辦,警方到楊男在雲林縣藏身的汽車旅館圍捕時,楊男持槍自戕身亡,並在其住處搜出犯案時所穿背心、頭套等,另在李姓共犯住處扣得犯案所穿運動鞋、長褲等。
法官認為,李姓共犯僅因楊男要求,即共同為此案犯行,可見其法治觀念薄弱,且犯後未坦承犯行,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依犯結夥3人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強盜罪,處有期徒刑7年8月。全案可上訴。
輕生不能解決問題!東森新聞關心您
珍愛生命,請撥打1925自殺防治安心專線
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