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刑大一名陳姓偵查佐,涉嫌侵占扣案的毒品證物,昨天(22日)遭檢調搜索並帶回調查,今天(23日)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市刑大稍早也正式回應,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報請陳員停職處分,配合後續司法調查,另案件將依偵審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的責任。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今天(23日)上午,認定陳員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中午開庭審理後裁准禁見。
對此,新北市刑大回應,有關陳姓偵查佐疑涉侵占職務上持有之財物罪,遭新北地院裁定收押,大隊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報請陳員停職處分,配合後續司法調查,另案件將依偵審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的責任。
新北刑大也指出,大隊本於自清,第一時間即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強調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輕縱」之原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並持續要求各級主管落實監督、強化內部管理,防杜員警風紀案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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