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去年5月,一名20歲的葉姓男子騎紅牌重機趕上班闖紅燈,以時速102公里,在限速50的澄清路上,撞綠燈起步的三輛機車,導致1死三傷,肇事騎士自己也重傷,因事故導致影響身心狀況,又無能力工作,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6個月,死者家屬求償6百多萬,最後高院判賠460萬,當時目擊車禍的民眾痛批,這應該要判死刑的。
路口幾輛機車剛起步沒多久,紅牌重機闖燈,衝過路口撞了上去,重機騎士在空中翻了一圈後落地,總共三輛機車被波及,62歲的杜姓女子顱內出血送醫不治,另外兩名女騎士還有五歲男童,分別是骨折和擦挫傷,這是發生在去年五月高雄澄清路,重機騎士當時以破百時速闖紅燈,撞一死三傷,判決出爐賠400多萬,目擊民眾:「法官也是不會判死刑啦,關幾年就出來了啦,應該要判死刑。」
目擊民眾:「那時候好像闖紅燈吧,撞得滿嚴重的。」
肇事的葉姓男子20歲,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半徒刑,杜姓死者家屬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要求精神撫慰金喪葬費共616萬,男子稱自己也重傷腦部有受損,暫時無法工作,起居靠月入萬元的母親照顧,主張求償金額過高,高分院審酌後扣除保險理賠,判賠460萬還可上訴,事發路段速限50公里,重機騎士時速102公里害死一條人命,有人認為這樣的判決太輕,附近住戶:「判400多萬喔太少,在這種道路上騎車,騎車慢慢騎就好,因為這邊測速也很多啦。」
這起車禍撞擊力道之大,發出的巨響,讓附近民眾記憶猶新,肇事男子高中肄業,在飯店打工,每月收入1萬多,騎重機超速肇事,因家庭經濟吃緊,無力負擔高額賠償,要死者家屬情何以堪。
東森新聞關心您
危險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