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駕駛開車行經台78線雲林褒忠和元長路段時,遇到兩車包夾逼車,其中一輛白車甚至還亮槍恐嚇。駕駛報警求助後,警方居然要求他不要把影片上傳,讓他痛批警方無作為。不過警方回應,是因為檢警要發動查緝拘提,為了保存物證,才會要求暫時不要PO網。隔天已經將兩名駕駛查緝到案,依恐嚇罪送辦。
快速道路上,白色轎車原本開在內線道,突然加速開到駕駛前方,接著刻意放慢車速。駕駛一度想切到內線離開,但白車又加速,還不斷猛踩剎車。這時後方又有一輛紅色轎車緊跟在後包夾,駕駛擔心發生意外,只好又回到右側車道。沒想到正當駕駛打電話報警時,白車往右偏,車內駕駛搖下車窗後,突然亮槍示威。下直交流道時,白車還一度想再逼車擋車,接著和紅車會合後往前開。遭到逼車亮槍的駕駛直到一處路口,才忍不住搖下車窗,嗆了幾句。報案駕駛:「厲害厲害。」
事發地點在台78線褒忠到元長路段。駕駛表示在包夾過程中,有打電話報警,但事後雲林警方卻只開罰最輕微的違規,連對方牌照都沒扣,還請駕駛不要上傳影片,讓他相當不滿。民眾:「可能他之前有給人家逼車或是超車,讓對方不開心。不滿你也不能亮槍,亮槍這樣算恐嚇罪。」
民眾:「警方在沒有說明的情況,我可能不會下架,因為PO上網是要讓大家知道,社會上有這種情形,逼車的情形很嚴重。」
台西分局偵查隊長邱偉哲:「兩造並不認識,可能係道路上有相關的行車糾紛,才造成誤解引發相關衝突。本分局獲報後立即受理在案,並備齊相關卷證,隔日即至西螺鎮莿桐鄉,查緝嫌疑人兩人到案。」
警方解釋,因是為了隔日檢警查緝,才會要求駕駛保存物證,先不要把資料PO上網。涉嫌逼車的白車廖姓駕駛和紅車卓姓駕駛,事後也都被依恐嚇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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