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民代在市區直擊,車輛擋在慢車道,但只能報警,請警方來現場取締,因為以台南的標線劃設來說,車格旁的15公分寬白線,屬於車道邊線,因此違停車輛只能算是占用車道,而不是併排停車,兩者可開罰的金額相差4倍,交通混亂變日常,市議員還為此徵求報警半小時,警察沒來的影片,祭出一千元獎金。
連鎖賣場門口,貨車司機直接停在車道上卸貨,這一擋佔據了整個慢車道,後方車輛都只能繞道而行,機汽車行車受阻相當危險,這是在台南市的鬧區金華路二段,商家林立違停狀況特別嚴重,連在地民代懷有身孕,到金華路產檢,都得停到五六百公尺外,看到有駕駛把馬路當自己家,民代氣的直搖頭,不過依照現行的交通法規來說,這不算是併排停車,因此民眾拍照不能檢舉,只能打110舉報,附近店家:「都下貨的啦像那部也是下貨的。」
附近店家:「這邊晚上本來就是,吃宵夜的比較多,所以說大家都圖方便,旁邊就是停了,接近晚上吃飯時間,(違停)是日常。」
台南市區交通亂違停多,看在市民眼裡是日常,但像這樣車和車併排停,到底為什麼民眾不能檢舉呢,以高雄和台南相比,高雄市在路邊車位旁停車,就算併排停車可開罰2400元,而且用路人可以檢舉,但台南市這條白線是道路邊線,畫在車位的左邊,因此即使停在車道上,也只能算是占用車道,最高罰600元,民眾不能拍照檢舉,只能打給警察現場取締,台南市交通局交通管制科長方川和:「於路測繪設路面邊線,以提醒用路人車道範圍,閃避路側障礙物,並在道路寬度足夠的情況下,於路面邊線外,規劃停車格供駕駛人使用。」
二分局轄區內,今年截至10/8為止,違停執法已經累積一萬兩千多件,員警疲於奔命,民代甚至在網路上徵求報警30分鐘警察沒來的影片,一部片給1千元當謝禮,到時候要在總質詢時放給市長看。
其實以白線來說分成兩種,寬度15公分屬於路面邊線,只要沒有壓線就可以停車,但寬度10公分是快慢車道分隔線,按法規來說禁止停車,兩者僅差5公分,部分民眾認為真的難以判別,保險起見還是找車格停,相對比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