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環保局近日接連接獲通報,中和區瓦磘溝及橋和路、福和路交口出現泡沫廢水,經稽查發現,污染源均來自社區大樓的消防泡沫廢水操作不當,當場依《水污染防治法》對2社區開罰,最重可處新台幣3百萬元罰鍰。
新北市環保局指出,上(9)月29日接獲民眾反映,中和區瓦磘溝內出現泡沫,經追查發現泡沫源自附近一處社區,儘管社區起初宣稱「無設備故障」,但環保局與消防局共同查核後發現,消防泡沫原液的容量及壓力均低於標準值,社區這才坦承消防設備早前出現故障卻未妥善處理,導致泡沫流入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並要求其限期改善。
環保局說,第二起則是發生在前天(2日),環保局接獲通報指出中和區橋和路及福和路口出現大量泡沫儘管當天為颱風天,環保稽查人員仍迅速到場查察,發現污染源來自某工地建案,該公司在進行消防設備更換作業時,因應颱風可能引起的水位上升,將消防泡沫原液儲存在廢水池內,然而,由於開啟自動溢流系統,導致泡沫流入附近的排水系統,最終污染了大排水路。該行為同樣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環保局已依法告發並要求限期改善。
環保局強調,消防設備產生的廢水若未妥善處理,可能對水體及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為防止類似情況重演,環保局呼籲社區大樓,應定期檢查消防系統中的泡沫原液儲存設備,避免因故障造成泡沫外洩,此外,應妥善收集和處理因設備維護、測試或更換所產生的消防廢水,切勿擅自排放至排水系統或河川,並建立完善的應變機制,若發現設備故障或操作不當,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污染擴散。
環保局提醒,瓦磘溝等區域的排水系統為重要列管水體,任何污染都可能對環境及民眾生活產生不良影響,相關單位應高度重視,積極防範,新北環保局全年無休守護市民環境,民眾如發現任何水污染情事,應立即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報案,環保局將快速派員前往處理,與市民共同維護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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