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一名男員工與女同事發生不倫戀,還被妻子抓到把柄,男員工為了挽救婚姻,簽下5千萬婚姻協議書,還允諾會和小三分手,若再犯即放棄房產、2名孩子監護權,還要支付贍養費5千萬元。沒想到小三依舊死纏著不放,元配一怒告上法院,法院認定侵害配偶權屬實,判小三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小楊哥遭爆正妹主播集體陪睡!正宮「靠1招」除小三被讚爆
判決書指出,小三參加過人夫的婚宴,明知他已婚,卻仍主動示好,去年1月開始交往後,2人經常到新竹及台中百貨公司停車場發生性關係,包括:接吻、愛撫、親密關係等,超過10次性行為。妻子發現人夫買壯陽藥、刪除通訊軟體紀錄、以及行車紀錄器記憶卡紀錄,頸部還出現吻痕,經質問後,人夫坦承與同事發生婚外情。
去年11月,在妻子要求下,人夫簽下婚後協議書經公證,並和小三分手,小三卻一再糾纏,讓他們不堪其擾,妻子憤而提告,對小三求償10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小三辯稱和人夫只是好友間開開玩笑,並無逾越男女分際,即使侵害配偶權,人夫已和妻子在訴訟外和解,簽下協議書,並放棄價值1,520萬元的房地,還承擔剩餘貸款,已超越賠償妻子的金額。
但法官認為罪證確鑿,判定小三侵害配偶權,審酌妻子為家管,兩人還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人夫擁千萬身家財產,每月給予妻子5萬元零用金,小三月收約15萬元等一切情狀,認定妻子可請求60萬精神撫慰金。由於人夫、小三共同侵害配偶權,扣除人夫分擔的30萬元,小三仍須賠償給元配3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