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東海大學的一名林姓女同學,於9月22日遭到公車撞亡,且該客運公司並非第一次肇事,讓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對此巨業公司董事長發言人韓洪開,在2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對相關質疑做出說明。
巨業公司董事長發言人韓洪開表示,事發時車輛停等紅燈,綠燈亮起之後起步,想要左轉中山路往火車站,當時的時速大約15公里。
韓洪開指出,肇事的施姓駕駛並未落實路口停讓的交通安全政策,也就是沒有先做停、看再開的程序,導致沒有注意到2名在斑馬線上的行人,造成這起事故。
韓洪開指出,事發之後已經召回所有的駕駛長,並接受交通隊的相關安全教育,重新建立更嚴謹的安全措施。
對於肇事司機13年前也曾肇事,韓洪開表示,因為公司主管更新,13年前的事故沒有掌握,這是公司疏失沒有要隱瞞,已立即找該駕駛確認,也調閱判決,當時情況是公車行駛內側車道,清水這邊往前,右前方有機車從外側車道切進內側車道要左轉,當時判決指出,駕駛超速是肇事原因次因,最後是緩刑易科罰金,沒有吊照,之後任職定期接受駕駛訓練都有通過,一直在巨業任職。
對於家屬做出司機撞到人上車又踩油門的指控。韓洪開表示,這部分確實有詢問駕駛,目前司法進入調查,「巨業對於這個疑問,我們也希望司法進入調查,公司毋枉毋縱,希望調查後,給大家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