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坑溪冒泡!環保局溯源逮清潔劑廠房 最高可開罰3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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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清洗清皂洗劑原料桶產生泡泡水污染排放痕跡。(圖/翻攝畫面)
業者清洗清皂洗劑原料桶產生泡泡水污染排放痕跡。(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五股前天(22日)有民眾發現,五股坑溪出現泡沫水,向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通報後,環保局冒雨展開追查,迅速鎖定一間清潔劑廠房,發現廠房清洗化學原料桶的廢水含有皂洗劑,經由廠內排水系統,未經妥善處理竟直接排放到五股坑溪中,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3百萬元罰鍰。

新北市環保局指出,前天(22日)下午接獲民眾通報,五股坑溪出現泡沫水後,冒著大雨派員前往稽查,當下由於下著豪雨,溪水湍急且混濁,檢測後皆無異狀,但經「科學烽火台」監視器畫面,發現御史路附近水域,當天下午2時許有泡沫出現。

清洗廢水排水孔(於此處投放示蹤劑)。(圖/翻攝畫面)

昨天(23日)逐一排查附近工廠進行稽查期間,下午又再度接獲通報,五福橋發生泡沫水污染,透過監視器畫面鎖定冷水坑橋周遭,並於上游處發現泡沫痕跡,經溯源查獲力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因清洗化學原料桶的廢水含有皂洗劑,經由廠內排水系統,未經妥善處理直接排放至五股坑溪,現場投示蹤劑,確認廢水確實經由該廠排入溪流。

儘管業者宣稱,該處廠房僅作為倉庫與清潔劑化學品分裝使用,非經常性清洗行為,也未達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列管定義,但這樣的汙水排放行為也已觸犯環保法令,環保局現場責令業者倘若有清洗化學桶需求,應符合規定切勿將廢水任意排放,除列管該事業加強稽查外,後續也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規定逕行告發,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最後也呼籲企業遵守環保法規,切勿有非法排放行為。另民眾若發現有污染情事,除分享至社群媒體外,亦請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報案,以利稽查人員第一時間掌握污染情事,迅速查獲污染源。

稽查人員現場稽查業者違法情形。(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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