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間國小的外聘擊劍教練,涉嫌在訓練時性騷擾女學生,受害學生家長報警提告,雖然過了告訴期,但檢察官認為,被告利用教練權威,再加上女學生年紀輕,趁機猥褻,目前全案偵查終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提起公訴。而案發後,校方除了緊急停聘,也依規定通報,他已經被教育局列入不適任人員。
根據起訴書內容,儘管受害學生和家長,提告的時間,距離案發時已經超過六個月告訴期,但審酌被告蕭姓教練,利用女學生當時年紀輕,再加上教練的權威地位,對女學生有猥褻犯行,期間還用Line訊息,同儕壓力,送禮品等情緒勒索方式,試圖控制、操弄女學生,與其他隊員。
當事學校校長:「先停止他來上課,依照程序通報,確定之後按照程序做調查。」
這名蕭姓教練,在民國100年時,就到學校擔任助理教練,後來一度離開去服兵役,當完兵回來,繼續任教。
當事學校校長:「教練剛開始還滿受小朋友歡迎,很多小朋友都很喜歡他,是滿有親和力的,能夠帶動小朋友練習,不知道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目前)學校裡面我們另外聘請教練,來教導小朋友。」
案發後,學校性平教育委員會,立刻將他停聘,並登載到不適任人員通報系統,1年不得聘任為相關教育人員,而北市教育局也出手,通知北市各級學校和教育部,廢止蕭姓教練專任運動教練資格,也通知中華民國擊劍協會,註銷他的教練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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