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在家中安裝攝影機的習慣嗎?新北市一名丈夫原先安裝監視器是為了監控孩子的安全,未料,卻讓他意外抓包妻子與小王有不倫行為,甚至短短5天就進行4次性行為,讓他憤而以侵害配偶權為由提告,近日判決也出爐了。
判決書指出,丈夫因工作緣故長期往返南北,由於擔心子女的安全,所以在與妻子合租的租屋處中安裝攝影機,沒想到,在他確認畫面時意外發現了妻子出軌的畫面,甚至在短短5天內就與小王進行4次性行為,讓他忍無可忍,認為這些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配偶權,決定提起訴訟,要求妻子及小王連帶賠償15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判決書提到,妻子在法庭上承認與小王有不正當關係,不過也質疑丈夫所提供影像的證據合法性,認為丈夫安裝監視器的行為已經明顯侵害她的隱私權,主張錄影應不被採納為證據。
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丈夫所提供的錄影證據具有證據能力,並且妻子的行為確實嚴重侵犯配偶權,判決妻子及小王應各支付30萬元的賠償金額給丈夫,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