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攤商違規擺攤,積欠了36萬元罰鍰,遲遲未繳納,是「台中市民廣場違規攤販」罰鍰案「第一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直接前往男子住處,要求他繳納罰鍰,並查封車輛與商品,男子眼看可能被法院拘提及管收,只好乖乖繳罰款。
行政執行署人員vs.劉姓攤商:「(你有欠罰單你知道嗎?)我不知道,(有想要怎麼處理嗎?你可以先出來一下嗎?」
執行署人員站在男子住處外面,隔著鐵欄杆,請男子出來談話,因為這名男子積欠了高額罰鍰,遲遲未繳。行政執行署人員vs.劉姓攤商:「(對啊,你這個,你欠36萬多耶),嘿啊。」
事發在台中市,這名攤商經常在勤美市民廣場違規設攤販售玩具,累積了30萬罰鍰卻始終不繳納,而他是台中市民廣場違規攤販罰鍰案中的第一名,不繳罰款的行徑,怎麼可能逃得過執行署追繳,行政執行官直接上門找人,一開始男子吞吞吐吐還假意配合。
行政執行署人員vs.劉姓攤商:「(我們今天先查封你的東西好不好,車上的東西,在販賣的東西,車放哪裡?)車子放在很遠的地方。」
沒想到劉姓攤第一次趁機逃跑,隔天執行官再上門,搬出了法條,以「隱匿應供強制執行財產」為由,要求男子繳納罰鍰否則就要向法院聲請拘提及管收,一聽到管收,劉姓攤商發現事情大條了,乖乖就範,繳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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