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問題頻傳,近年來興起的「雲端廚房」衛生問題也受到關注,食藥署7月12日明確定義「雲端廚房」,新北市衛生局今天(29日)公布,截至本(8)月1日為止,新北市共計列管64家,衛生局依據食品良好衛生準則進行輔導與查核,其中37家合格、16家複查合格及11家尚在籌備中未正式營業,後續將持續滾動式納管並完成新增業者查核。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食藥署自7月12日明確定義「雲端廚房」是指製備即食餐食,零售予消費者,無實體店面及用餐場所,消費者以通訊交易方式(如美食外送平台)訂餐,透過運送服務方式,將餐食交付予消費者的型態。
衛生局透過外送平台資訊及食品業者登錄等資料,檢視近年專案輔導與稽查名單,截至本(8)月1日止,共有64家業者符合雲端廚房定義,其中11家尚在籌備中未正式營業,其餘53家分析其製備場所樣態,4家雲端廚房進駐新北市1處「共享廚房(一營業處所同時供2家以上業者進駐使用廚房設備,以外送予消費者食用為主) 」內,於商辦空間共5家,其餘為個人自有廚房共44家。
新北市衛生局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輔導與查核53家雲端廚房,其中37家合格、16家經命限期改善後已複查合格,皆符合規定,後續將持續滾動式納管並完成新增業者查核。
另為使美食外送平台資訊揭露透明,衛生局已將確認為雲端廚房的名單提供外送平台業者於訂餐系統揭露「雲端廚房」資訊,以提供消費者下訂時可依自身需求選擇是否購買,此外,再次提醒平台業者應優先選擇具有食品業者登錄的餐飲業者,並應強化其合作餐飲店家的衛生管理措施,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並維護自身商譽,提供消費者優良及值得信賴的外送餐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