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去年11月,在金邊龍邊區逮捕3名台籍男子,並搜出2.1公斤K他命粉末,初級法院裁定3名台灣男子販毒罪成立,分別判處20年有期徒刑。
根據柬埔寨媒體報導,金邊初級法院裁定3名台灣男子販毒罪成立,分別判處20年有期徒刑。
根據《柬中時報》報導,柬埔寨緝毒警方,去年11月傍晚在金邊龍邊區,逮捕3名台籍男子,分別是37歲的楊紹春、31歲的莊柏健,以及30歲的吳春德,3人住處被搜出2.14公斤的K他命,金邊初級法院法官20號宣布判決結果,裁定3人犯下運輸及販賣毒品罪,各判處20年有期徒刑,另處以3000萬柬幣,約新台幣23.5萬元的罰款,另外在大約一個月前,一名台籍曾姓男子也因身上被搜出18公斤K粉,被柬埔寨警方突襲檢查遭到逮捕。
《柬中時報》影片:「警方逮捕了一名31歲的台灣男子曾先生,他所攜帶的物品,包括毒品氯胺酮。」
因為台、柬兩國沒有引渡條例,這些在柬埔寨販毒被逮的案例,都必須要服完所有刑期才會驅逐出境,要為自己錯誤的行為付出代價。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吸食毒品,有害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