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C東森新聞》幾天前獨家披露,高雄一名女子遭前男友和現任女友設局,圍毆還拿刀砍傷,警方當天事後抓到人,認定不是現行犯,也不認為是殺人未遂,因此案件只有依傷害和妨害自由函送。
而這對情侶離開警局後,還高調在IG亮槍炫耀,被害女子說前男友非常暴力,IG上還有打人影片,很擔心他會找上門報復,警方則回應,後續由檢察官依事證決定算不算殺人未遂,至於男子在社群亮槍,會請男子到派出所說明。
回想幾天前的遭遇,吳小姐仍充滿恐懼,眼窩的瘀青還在,頸部的刀傷還沒拆線,她遭前男友和現任女友持刀棍攻擊,案發後對方一句道歉也沒有,黃姓男子逍遙自在,還在IG亮槍炫耀。
黃姓情侶檔在IG放閃,男子拿著一把槍,槍口朝向女友,共同的朋友還傳一段影片,男子開車拿著開山刀,還有一段打人的影片,讓吳小姐看清楚對方真面目。鬥毆男子:「好了…不要打手。」
當事女子吳小姐:「等於不是只有對我會這樣,那其他人呢,難道一定要到出了一條人命?」
吳小姐幾天前遭設局,到蚵仔寮一間釣蝦場包廂,小10歲的前男友跟現任女友,持刀棍圍毆砍了她好幾刀,她自己逃出包廂,衝到一樓求救報警。
逞凶的情侶在樓上被警方找到,但不是現行犯,到警局作完筆錄函送,案發後這對情侶一副無關緊要,倒是被害人很怕前男友又找上門。
當事女子吳小姐:「跟我講過說他們家有槍,我會怕啊,發生這種事情後,然後又PO了這種東西,我會怕會對我不利。」
動手打人、砍人的情侶持鐵棍刀子,攻擊吳小姐頭頸部,不算殺人未遂嗎?警方當天以傷害跟妨害自由送辦,他們從警局離開後,去吃燒烤還打卡,又高調地在IG亮槍。
警方說會通知男子到警局釐清,但這無法讓被害女子安心。對方上次設局傷害,下次不知道又會出什麼招。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