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海山警方掌握萬里區一名曹姓男子疑似持有毒品,昨天(15日)上午循線前往住處查緝時,雖未發現違禁品,卻意外在他住處狗籠中發現一隻受傷的穿山甲,曹男宣稱是飼養的犬隻前幾天從郊外叼回,警方對此持保留態度,聯繫動保處帶回協助安置,並將曹男帶回偵訊,全案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毒品罪嫌偵辦。
據了解,38歲曹姓男子有多項毒品前科,海山分局警方掌握相關情資,昨天(15日)上午7時許,持搜索票前往曹男位於萬里加投山區的住處查緝,儘管並未發現任何違禁品,卻意外在後院狗籠中發現一隻受傷、蜷縮成一團的穿山甲。
警方隨即聯繫動保處人員到場協助,曹嫌宣稱,穿山甲是自家飼養的土狗前幾天在郊外叼回來的,不知該如何飼養,因此提供狗飼料給穿山甲,動保人員初步檢視,穿山甲有骨折、挫傷、缺水等狀況,緊急送往台北市立動物園協助治療、安置,警方訊後依毒品罪嫌將曹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另外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請動保處裁處。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穿山甲為保育等級二的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獵捕穿山甲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將依同法第41條規定,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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