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交友軟體的普及,部分男女會藉由「約跑」滿足慾望。一名男大生在網路交友軟體,認識一名16歲女高中生,付費與其發生性關係,雙方甚至協議內O要加價,完事後男子還要求少女傳裸照給他。女方長輩獲知氣炸提告,男子被法院依製造少年性影像、對未滿18歲少女有對價性交罪,合併判處1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在2023年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6歲女高中生小美(化名),於是透過訊息向少女表明想和她「壞壞」,2人協議以3000元發生性行為,少女提出若要「內O」的話要5000元,雙方同意並相約在某處公園涼亭發生關係。
沒多久,王男又約小美見面,但小美沒有赴約。王男再傳送多條鹹濕訊息如「那妳給我看看妳沒穿的樣子」、「想現在看,我昨天都沒有見到妳」等訊息給小美,要求小美回傳裸照,而小美也回傳自行拍攝私密照片給王男。事後小美向長輩提及,且在長輩陪同下前往警局提告。
王男在法庭上稱不知道小美未成年,但小美表示,有跟對方表明剛滿16歲。法官檢視兩人對話,除了發現小美的私密照外,更發現王男確實知道小美是高中生且未成年,依製造少年性影像罪判1年3月徒刑、對未滿18歲少女有對價性交罪判刑7月,合併應執行1年8月刑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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