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式停車位又發生意外!新北市永和有車主要領車,指控在準備關車門時,被同樣是社區住戶的教授及教授友人按下車位按鈕,導致他的車卡住,自己則為了脫困,爬到車外時受傷,十字韌帶、半月板斷裂。
雙方調解破局,尤其事後提告求償,法院也認定受傷「沒有因果關係」免賠,如今車損人傷、求助無門,對此教授的友人則拒絕回應。
教授和朋友到社區開車,才剛按下機械車位按鈕,隔壁車下降,卻卡住歪斜,兩人驚覺出狀況,因為車裡有人。下秒車主從車內爬出來脫困,彎著腰喘氣驚魂未定。
當事受傷車主:「我還沒來得及關上車門,另外一位先生就按車格按鈕,害我的車人車往下掉,那我的車門因為沒有關,所以直接卡在車板上。我的腳要跨過變形的車門,再往上跳,過程中就造成我左腿受傷。」
教授和朋友領車時按下按鈕,導致車主車格下降,門來不及關卡住,自己從縫隙中脫困,卻車損人傷。
當事受傷車主:「被告一直稱他看不到,其實是看得到(車內燈),後面他們認為整件事跟他們沒有任何關係,那我爬出來受傷,是我自己爬出來造成。」
去年6月車主才搬來,新北市永和這處社區一個月就發生意外,不只車子左前車門左側葉子版毀損,修車費7萬元,自己左腳十字韌帶半月板斷裂,開刀治療花12萬,還花8個月休養。
雙方調解破局,提告過失傷害,檢察官認為車主沒開大燈,有視線死角不起訴,民事法庭則認定受傷沒有因果關係,判教授和朋友無理由賠償。
當事受傷車主:「我覺得真的很不合理,兩方都是正常程序下,那是不是被告依然有過失呢。那為什麼會判人損跟財損,是由原告自己去承擔,從事發到至今,被告沒有一點表示過,也沒有任何歉意。」
機械車位一不注意釀成傷害意外,對此聯繫,教授的朋友拒絕回應,車主不排除上訴,替自己討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