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范姓男子2年前懷疑妻子外遇,在家中多處偷裝監視器,果真拍下妻子與黃姓情夫偷情過程,憤而和妻子談判離婚。未料妻子不滿遭偷拍私密片,怒告丈夫妨害秘密罪,台灣高等法院最後依照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將范男判刑3個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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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范男和妻子結婚多年,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未料2022年1月間,得知妻子外遇,范男偷偷在家中客廳鋼琴上、主臥室電腦主機下方,各自安裝監視器,果真2月份就拍到妻子將情夫帶回家「大戰3天」,從主臥室、客廳都有「記錄」,甚至15小時內大戰5次,偷腥畫面全都錄。
范男憤而拿偷情影片向妻子要求談判離婚,但談判破局,范男提出民事訴訟提出損害賠償。范妻不滿遭偷拍,亦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審理時,范男供稱是為了看未成年子女安全,且兒女曾跟他說媽媽進廁所很久都沒出來,他基於人身考量才安裝監視器。桃園地院不採信范男說法,最後依照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刑3個月。范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院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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