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日前(2日)循線查獲1名男子因將要價9萬多元的電腦桌及會議桌當作廢棄物,變賣240元,案經原物主發現後報案,警方追查男子到案,訊後依竊盜罪函送法辦。
被害人報案稱,因整理搬家物品,故將大型傢俱放置空地,後發現1張會議桌及2張電腦桌(總價值約新臺幣9萬元)遭竊便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是一男子所為,通知該到案說明。
男子到案表示,於舊莊街沿線拾荒,經案發空地發現有會議桌及電腦桌,認為其外觀陳舊應該沒人要,就擅將桌子拆卸後放置於推車運至資源回收場變賣獲利新臺幣240元。雖男子稱非故意竊取,但仍因涉嫌竊盜罪遭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民眾於路上撿拾資源回收物品,應先向物主確認是否為廢棄物,以避免誤拾他人物品而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