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體修復團隊「76行者」前召集人陳修將,2021年間因為懷疑女友與他人有親密關係,在汽車旅館失控將她打死。最高法院今年4月12日判處陳修將有期徒刑10年10月定讞,30萬元交保,本應於5月31日到案執行,卻傳喚未到,檢方發出拘票也未到案,彰化地檢今(2)日發布通緝,追訴至2064年,時間長達40年。
回顧全案,陳修將2021年10月8日帶胡姓女友入住汽車旅館,沒想到15日凌晨女友卻全身瘀傷,送醫前已經死亡。院方從她身上的明顯外傷,與口、鼻滲出咖啡色液體,研判遭人毆打,連忙通報警方,案情這才曝光。
陳修將被捕後,坦承自己曾對胡女做出拉頭髮和甩巴掌等行為,檢方認定陳修將涉有殺人等罪嫌,且有串共逃亡之虞,因此聲請將他收押禁見。
二審時,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死者腦部損傷相當嚴重,可見陳男力道之大,加上他始終否認犯罪,也沒有與家屬達成和解,這才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0年10月,傷害女友曖昧對象部分上訴駁回。經上訴之後,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陳修將在審理期間,以30萬元裁定交保,停止羈押,全案在今年4月定讞後,今年5月31日應發監執行,但陳修將並未現身,6月4日,檢方發出拘票,直到6月24日也並未將陳修將拘提到案,因此於7月29日向法院聲請沒收保證金30萬元,並發布通緝令。
彰化地檢署8月2日發布通緝令,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84條行刑權,因下列期間內未執行而消滅:一、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40年。陳修將判有期徒刑10年10月,所以行刑權追訴40年,至2064年才會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