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最重要的是「忠誠」,若其中一方摧毀了彼此的信任,將對感情造成極大的打擊。台南一名陳姓女子在入職後,便與老闆發展婚外情,並多次發生性關係,事後還會拍照留念。正宮看到這些鹹濕畫面後,氣憤不已,將陳女告上法院。經台南地院審理,判陳女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小美(化名)和小明(化名)結婚多年,育有三名子女,原本一家五口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然而,一切在小明於公司認識了,新入職的陳姓女員工後,便發生了變故。小明於陳女入職後,以提供勞保及健保相關資料為由,主動向陳女要求加LINE好友。期間,小明不斷找機會與陳女透過LINE聊天,並訴說與妻子之間感情不睦、吵架等心事。
倆人聊著聊著,開始會相約出遊,陳女因涉世未深,而被小明的甜言蜜語給迷惑,便逐漸發展成情侶關係。倆人交往期間,多次單獨出遊並發生性關係,且完事後還會留影紀念。由對話紀錄可見,倆人經常以「寶貝」、「老公」等語,相互稱呼對方,更出現「你真的很會,只能對我這樣喔」、「有比你進入我身體還深嗎」等鹹濕對話。
這一切讓正宮小美感到非常氣憤,她決定與小明離婚,並將陳女告上法院。沒想到,陳女辯稱,自己涉世未深,輕信了小明的甜言蜜語,還誤以為小明與小美的婚姻關係已經惡劣,因此認為小明是真心追求她。陳女還主張,小明曾坦承自己有多次外遇,讓她認為夫妻間的關係已經破裂,責任不應完全歸咎於她。
對此,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陳女明知小明為有婦之夫,仍超越正常男女交往的界限,造成小美陷入窘境,並使夫妻婚姻關係破裂。因此,法官判決陳女須賠償小美25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