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女大生與2名學弟在她租屋處飲酒作樂,而3人同睡一張床,女方卻在半睡半醒之際,遭到2人「包夾」侵犯,全案經女方報警後才曝光,2名學弟的下場也出爐。
根據判決書,女子小米(化名)與男子小黑、小賀(化名)3人在台南就讀同所大學,為學姊學弟關係。某天深夜11時許,3人在女方租屋處喝酒,小米也同意2位學弟可暫住一天,直到隔天凌晨3時許,小黑見小米喝醉且意識不清,趁機脫下女方衣物,小米雖有掙扎,但小黑最終仍性侵得逞;小黑逞慾完畢,見狀的小賀同樣慾火難耐,對小米伸出狼爪且性侵得逞。直到小米意識清醒後,得知自己被侵犯,怒而找上警局,全案再由警方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2名學弟雙雙被告,小黑辯稱,當時小米主動牽他的手,甚至還有摳手的動作,他才進而觸碰小米的私密處,且對方意識仍清醒,沒有拒絕,後續才有性行為發生,且絕無強迫女方;小賀則反駁,是小米主動親他,接下來才發生性行為,小米當時意識清醒,也沒有拒絕。
小米在偵訊及審理時稱,會認識2名學弟是因為修同一堂的體育課,平時會用LINE跟小黑聊天。某天,2名學弟相約用餐,飯後再邀請她去唱歌,小黑便叫小賀去載她,她才和小賀有了初步認識。
小米透露,唱完歌大概晚上11時,小黑因跟同住女友人吵架,不想回住處,便問能否在她的租屋處借住一天,小賀聽到後也提出同樣要求,她想說租屋處有沙發、地板空間夠寬敞,事後再與2名學弟及男友人A,一同回租屋處喝酒。
小米補充,4人喝完酒,她先送男友人A離開,房內只剩她和2名學弟,原本她要2名學弟睡在沙發、地板,但2人已經睡在床上,因此她才會睡在2人中間,在她半睡半醒之際,感覺到小黑觸碰她私密處,小賀則趁機擁抱她,她先被小黑性侵得逞,接著小賀也對她伸出狼爪,過程中她有說不要,並以腳踢、手推做出反抗,無奈她頭很暈、力氣又小,無法抵抗2名學弟的侵犯。
小米說,她醒來後,看到小黑還睡在她旁邊,等對方醒來,便問小黑「有沒有有什麼事要跟我說」,但小黑就笑笑的、不發一語,之後就以買東西為藉口離開她的租屋處。
針對此案,台南地院一審時依小黑、小賀犯強制性交罪,各處3年6月徒刑,但2人不服結果提起上訴,並強調他們已認罪,也和小米調解成立,均有按期給付調解金,希望,希望院方給予緩刑。對此,台南高分院改處2年徒刑,均緩刑5年,緩刑期間均付保護管束,應在判決確定之日起2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240小時的義務勞務;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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