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區2022年8月中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鄭姓女高中生騎電動自行車,因低頭扶置物箱快掉出來的手機,未注意車況,不慎撞上同向正要違規紅燈右轉的67歲孔姓男騎士,造成他重傷不治,事後孔男家屬向女高中生和她父親提告求償,後續法官判父女應連帶賠償256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2年8月25日上午10點40分,鄭姓女高中生騎電動自行車,行經鳳山區文龍東路和八德路口時,她低頭扶住前方置物箱快要掉出的手機, 當時交通號誌燈號轉為紅燈,同向的孔姓男騎士準備違規紅燈右轉,因而從鄭女左邊切過,未料她沒注意車前狀況,不慎撞到他機車右後方,害他摔車受傷。
孔男因腦幹衰竭、顱底骨折及心肺衰竭,送醫搶救到隔天仍不治身亡,其家屬認為鄭女有錯,隨即向她及其父提告,求償438萬餘元,經鳳山簡易庭審理,鄭女稱是孔男準備違規紅燈右轉,才從汽車道駛入機車道與她碰撞,是他侵害路權,她並無過錯,鄭女還稱僅該負10%責任,無須付太多家屬的高額求償。
法院表示,法官經審酌相關事證,認定肇因是孔男違規紅燈右轉釀禍,要自負百分之70的責任,法官再依據孔男家屬受侵害程度,計算出鄭女和其父應連帶賠償256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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