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經常被民眾視為有紀律、剛直中正的代表,但卻出現一名海軍艦隊的艦長酒後亂性,把下屬硬是拉到旅館休息,再趁四處無人企圖強破下屬和他發生性行為,經下屬相輔導長求救後,才停止艦長一連串脫序的行為。最終經過審判後,該艦長被判處4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基隆一名海軍艦隊的呂姓艦長和下屬們到KTV喝酒聚會,散場後大家要返回軍艦時,艦長卻帶著下屬小婷(化名)稱自己喝醉要找旅館休息。而兩人一進房間,艦長就將身上的衣服脫光,讓小婷察覺事情不對勁,立即衝向廁所並反鎖,此時剛才同行在KTV聚會的輔導長察覺兩人消失一段時間了,便打電話詢問小婷狀況,小婷在接到電話時立刻求救,希望輔導長能趕來救援,最終輔導長透過飯店櫃檯撥通至房間,與艦長通話後將其帶離旅館,才阻止事情更嚴重。
小婷指出,兩人在房間時,艦長有抓住她的雙臂要強行將她拖到床上壓制、猥褻,過程當中小婷不斷以「會懷孕」、「沒有戴保險套」等語拒絕,且經過自己明確表明「不想要」之後,艦長理應要清楚此時小婷並無任何合意性交的意願。而小婷在事發後並未直接通報,由於害怕自己丟失工作而僅向軍中友人訴苦,最終是由身邊的人看不下去,將事情經過上報才將此事曝光。
不過,雖然輔導長救出下屬小婷,但在小婷的陳述當中,稱當時輔導長人就在門外卻以「他不能以中校的身份開上校的門」為由,要小婷自己想辦法衝出門,事後也指出「覺得艦長和小婷是暗通款曲」、「小婷又不是弱不禁風的體格,怎麼不拒絕?」、「當時旅館房客登記的名字是小婷,代表她有能力逃離現場」等說詞。案情審理當中,艦長更表示自己不認罪,稱當時兩人是「相約」才會到旅館,也因為喝了太多的酒而沒有記憶,認為當時只是酒後亂性才去開房間。
最終,呂姓艦長遭到撤職,且基隆地院也依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呂男4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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