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在信義區對兩間幼兒園噴漆的黃嫌(38歲),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黃嫌駕駛要價300多萬的保時捷cayman黑色轎車犯案,今天下午警方根據車號通知車主到案,黃嫌下午五點,黃嫌主動到信義分局三張派出所說明案情,進到警局前,黃嫌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因為自己有女兒,真心不滿政府無作為,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也不後悔噴漆。晚間,黃嫌製作完筆錄後,依妨害名譽毀損等罪函送北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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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嫌表示,相信很多人不知道,昨天臨時起意,睡到一半起來,真心認為政府無作為,這麼做是因為要讓托嬰的家長有個警惕,噴漆是不對,但我一定負責,只單純透過噴漆這件是,希望可以幫助家長過濾,不是單單像政府講的痛心而已。
對於毛嫌去年就被收押的事情,黃嫌表示並不知道,相信很多人也不知道,很難想像一個三到五歲的小孩,被拉到小房間內做猥褻的事,我也知道噴漆是違法的,很多人不敢去做,但我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後悔自己所做的事。
黃嫌強調,法律無法保障受害者,我願意幫這些人發聲,也希望這件事不要這麼快就沉沒,希望政府、司法單位可以重視;另有媒體問及是否知道幼兒園已更換經營者,黃嫌說,自己是在新聞網路上查相關資料,因為自己有女兒,只是大家重視這件事,潑漆是不好行為,再次強調自己會承擔一切責任。
黃嫌表示,自己開過公司,我相信他們只是換一群人,我相信也有很多小孩沒被發現或是不敢講,今天的行為單純就是引起大家需要關切、重視,至於未來是否會有更進一步的動作,希望政府可以改,不然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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