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一大早接獲汐止一間寵物用品賣場通報,店家即將開始營業前,員工前來開門時,赫然發現門口被棄置3隻可愛的小貓,後續動保處協請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協助追查,最終找到簡姓男子,而簡男宣稱,3隻貓咪是自家山區的流浪貓,因家人反對飼養,才會想要拿去賣場供人認養,去的時間又太早,才會棄置於門口,而他的下場就被處以新台幣9萬元罰鍰,同時沒入他所飼養的動物,並將他列為禁止飼養黑名單。
動保處表示,今年4月間接到汐止區一間寵物用品賣場通報,表示店家即將開始營業前,負責開門的員工抵達賣場時,赫然發現門口遭人棄置3隻可愛的小貓,經調閱自家監視器,發現當天上午6時20分許,遭一名頭戴安全帽、手提箱籠,從附近花台步行至賣場門口,接著將箱籠棄置於門口後離去。
動保處根據賣場提供的棄貓事證,函請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協助追查,發現是一名年約30多歲簡姓男子當天駕車來到賣場附近後,為了掩人耳目,更以頭戴安全帽的方式,改採取步行的方式走到賣場,趁著四下無人,將裝有小貓的箱籠,棄置於賣場門口,隨即轉身離去,動保處也在接獲通報之後,立即派員前往將小貓帶回動物之家妥善安置。
後續動保處以車追人,通知簡男到案說明時,簡男自稱小貓是在自家附近山區的浪貓,但因家人反對飼養,才會送去賣場想供人認養,因去的時間太早就直接將小貓箱籠放在門口。
動保處認為由於X男無法提供拾獲小貓確切事證,另外也有實際照養過,按事實行為準則依法辦理,認定他棄貓行為確實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外根據棄養隻數共計裁罰新台幣9萬元罰鍰,同時沒入動物,並將他列為禁止飼養黑名單。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近年來雖然保護動物政策與時俱進,但是飼主對於動物保護的基本觀念卻還是稍顯不足,大多是根本沒有做好飼養動物的準備,而導致隨意的棄養行為發生,還可能造成環境的危害,未絕育動物四處遊蕩持續繁殖,導致自然生態失衡。
動保處嚴正呼籲所有飼主一定要善盡管養責任,把寵物當成家人,請勿隨意遺棄,假使真的無力飼養,也應該要為寵物尋找新飼主,或者依規定送交動物之家,提供動物一個溫暖的家,才是善待動物的最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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