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在夜店工作的調酒師,下班騎車回家路上,因為騎車不穩被員警攔下酒測,酒測值竟高達0.63毫克,儘管調酒師辯說,他只是用手指沾酒來嚐味道,沒想到會因此酒駕被逮。
執勤員警:「幫我吹口氣,來熄火。」清晨,這名男子騎車回家被員警攔查。
酒駕男子:「我是吧檯啦,也沒有跟客人喝,就是沾一下這樣子。」
原來男子在夜店當調酒師,5點多時工作結束,騎車回家途中經過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與光復一街口,剛好遇到巡邏員警,員警發現他兩眼血絲還騎車不穩,當下攔下對他酒測。執勤員警:「來來來。」
說是沾一下,沒想到,酒測值竟高達0.63,儘管他解釋,只是將調酒沾在手上嚐味道,來確定調酒有沒有走味,但是積少成多就是超標。
執勤員警:「你是用沾的喔,你現在涉及公共危險。」
不管是用沾的還是用喝的,只要有接觸酒就不該騎乘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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