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用「特別服務」換安全帽 他興奮答應反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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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提供性服務,欲換取男子的安全帽。(示意圖/Pexels)
一名女子提供性服務,欲換取男子的安全帽。(示意圖/Pexels)

台中一名女子提供性服務,只為換取男性友人的安全帽,事發之後男子卻反遭提告性侵。經判決後,台中高分院駁回檢察官上訴,全案檢方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女大生阿霞(化名)指稱她在台中勤美綠園道與男姓友人阿松(化名)聊天,阿松突然表示,阿霞有東西忘在他家,要阿霞跟他回家拿,結果2人在阿松住處喝了一點酒,阿松趁著酒意把阿霞壓倒在床,且不顧阿霞反對侵犯得逞,直到阿松女友回到家,阿松怕被發現,才叫阿霞先躲進廁所,但仍被阿松女友發現。

阿霞表示,她被趕出去後,事後阿松傳訊說會送她一頂安全帽,她當下沒有回絕,但仔細想了想,覺得這樣不妥,才拒絕他的提議。

針對阿霞說法,阿松坦承2人確實相約勤美綠園道見面,並一起返回他的住處,而阿霞看中他衣櫃上的一頂安全帽,表達出很想要的意思,但他表示需要用錢買,阿霞則說想以其他交易方式或者直接送她。於是阿松轉移話題,並聊到前陣子他車禍,私密部位有受傷,後來阿霞又開口要安全帽,他仍強調需要用錢買,阿霞同樣以沒有錢為藉口,但願意提供性服務來交易安全帽,他也答應。

阿松補充,事後女友回家,就先請阿霞躲進廁所,但仍被女友發現,阿霞因此被女友趕走,再次電話聯繫阿霞後,卻發現阿霞一直哭,因為害他被女友罵,阿松則要阿霞別擔心,不要想太多。

然而,台中高分院指出,阿霞原審審理時,表示被侵犯時,有以踢腳抵抗,但未曾於警詢或偵查中提及,到了審判日接受檢察官詰問時,又說對案發當天的過程已沒有印象,說法明顯矛盾,無法排除阿霞是為求使阿松遭到刑罰,刻意渲染或誇大案發過程的風險。

阿松女友向警方稱,她在門外有聽見阿松與阿霞聊天的聲音,但沒有聽見阿霞求救或是尖叫的聲音,且阿霞走出廁所後,不僅衣著整齊,也沒有哭過的跡象,然後就默默離開了。

台中高分院認為,對於阿松是否有違反女方意願對阿霞侵犯,仍缺乏證據補強,難認阿松有強制性交犯行,最終維持原審判決無罪,將上訴駁回,檢察官仍可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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