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醜聞連環爆,今天(3日)有週刊爆料,桃園市消防局秘書室楊姓助理員約炮性侵女網友,經警方採集DNA比對,赫然發現他更涉及3起強盜性侵懸案,桃園地檢署偵結起訴,全案正於桃園地院審理中,楊男也被羈押中,桃園市消防局表示本案為私德問題,不便回應。
根據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警職轉任消防的楊男現年40歲,任職於桃園市消防局秘書室擔任助理員,去年2月21日凌晨,透過交友軟體「Goodnight」,結識女網友A,前往對方位於台北市的住處,趁對方服用精神疾病藥物,全身無力之際,不顧對方生理期,「闖紅燈」性侵得逞,更趁女網友清洗身體時,刪光對話紀錄滅證。
台北市婦幼隊接獲女網友A報案,前往楊男辦公處所搜索時,赫然發現他在電腦內存有「花冊」的檔案,內有多名女子遭偷拍的裸身影片及照片,警方當時主動通知女網友B到案,這才驚覺遭偷拍,女網友B證稱,與楊男認識後,去年6至7月間,雙方曾約炮,沒想到會遭楊男偷拍她性影像。
女網友A指證歷歷證稱,當時自己藥效發作又適逢生理期,她堅決婉拒發生關係,楊男卻強行爬上床硬闖,導致2人下半身都是經血,5分鐘結束後,她只想趕快清洗,沒想到楊男卻趁她盥洗時,刪除她手機對話資料逃離。
楊男雖坦承與女網友發生關係,但否認性侵,宣稱是對方主動要求,雙方才談妥一夜情,但之後不要再聯繫,更表示擔心事後會有麻煩才刪除訊息,之所以當下會立即離開現場,則是因為自己身上都是血,自己有潔癖,想趕快回家洗澡。
檢方不予採信楊男辯詞,認定他擅自刪除訊息,又未清洗身體就離開現場,根本就是避免東窗事發躲避追緝的行為,分別依對精神障礙之人為強制性交罪,以及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錄影方法攝錄其性影像罪嫌起訴,現正羈押中,全案由桃園地院審理中。
至於楊男另外涉及2002、2003年的3起持刀強盜性侵懸案,已逾20年追訴期;而《東森新聞網》求證桃園市消防局時,桃園市消防局則回應,個人私德問題不便回應,楊男現也已遭停職並羈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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