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名有毒品與詐欺前科的陶姓男子,2022年在當地一家檳榔攤,因不滿檳榔西施的服務態度,竟然憤而潑糞,事件經歷了一審與上訴,最終法院改判陶男犯強暴公然侮辱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
事情發生在2022年4月,陶男在新竹市某檳榔攤消費時,對檳榔西施的服務態度感到不滿,心生怨恨陶男,於4月24日凌晨約4時,向1名不知情的友人借1輛機車,回到該檳榔攤,當檳榔西施步出檳榔攤時,陶男拿出預先準備好的糞便,裝在洋芋片罐子裡,朝檳榔西施潑灑過去,導致其渾身沾滿糞便,狼狽不堪。
事發後,檳榔西施立即報警提告,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行凶者為陶男,一審新竹地院簡易庭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陶男罰金新台幣5000元,然而,檳榔西施對此判決不滿,決定上訴。
二審合議庭法官重新審理此案,認為原審雖然判決有據,但未能完全反映事件的嚴重性,法官指出,陶男在公共場合,以糞便潑灑檳榔西施,不僅是公然侮辱,更是以物理之強暴手段貶損其人格尊嚴,因此,該行為應被認定為《強暴公然侮辱罪》。
法官進一步指出,陶男有毒品與詐欺等前科,且為具有正常智識的成年人,在面對服務態度問題時,陶男不選擇理性溝通,反而以潑糞這種極端手段表達不滿,行為惡劣且應受譴責,最終,法官撤銷原判決,改判陶男有期徒刑4個月。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