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3個月大的男嬰雙眼出現斜視等症狀送醫急救,醫院懷疑其腦部遭受多次重擊「力道如同球棒揮擊」,而導致腦水腫及顱內嚴重出血,雙眼也因受嚴重壓迫,須將玻璃體切除,永久失明。
該名男嬰的爸爸阿仁(化名)年僅20多歲,去年(2023)還考上了空軍官校,但因妻子產後憂鬱嚴重,家中其他長輩也有自己的工作,無法幫忙照顧剛出生的男嬰,經過一番討論後,阿仁只好放棄受訓,自去年9月21日開始全責照顧兒子,讓妻子能重返職場,生活步入正軌。
然而,僅照顧了短短1週的時間,阿仁騎車背著3個月大的男嬰急奔醫院急診,醫護人員發現男嬰雙眼斜視、嘴角歪斜、耳後有傷,甚至眼球出血,醫院詳細檢查後,男嬰不僅硬腦膜下出血,腦水腫的狀況還十分嚴重。
醫院緊急讓男嬰轉送至台大醫院,醫生發現其後腦有多處重擊傷痕,推測力道如同被棒球棒揮擊過,才造成嚴重顱內出血;也因傷勢過重,壓迫到眼睛,男嬰不得不切除雙眼的玻璃體,終生失明。醫院也隨即通報會局家暴案件。
阿仁向檢方辯稱,男嬰傷勢可能來自在家中不慎絆倒所致,否認對男嬰施暴,並供稱男嬰曾在家中樓梯間絆倒,當時他趕緊將他抱起安撫;後來還有一次也曾踩到拖鞋滑倒,但阿仁有及時抱住男嬰而未摔傷。
阿仁妻子則表示,她白天上班,有時用手機視訊查看男嬰,發現過耳後有傷痕,阿仁也向她解釋過,那是在騎車時揹男嬰不慎抓傷所致;但這說法與向醫生表示的卻不同,當時阿仁跟醫生說,該傷口是「幫忙清理耳朵時不慎弄傷」。
這起虐嬰案,男嬰家屬完全沒人提告,由新北市社會局以公法人身份告發。雖阿仁堅稱自己只是過失傷害,但檢察官根據醫院診斷及相關證據,認定阿仁涉嫌凌虐男嬰致重傷,依法提起公訴;至於阿仁妻子,因她並非主要照顧者且無證據顯示知情,檢方決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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