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一名張姓男大生為了詐領保險金,把腳放進裝了乾冰的水桶裡長達10小時,導致雙腳膝蓋以下凍傷壞死截肢後,以夜遊凍傷為由,申請8張保單共4126萬元理賠,後來遭保險公司識破,遭檢方起訴,如今法院判刑也出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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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張姓男大生夥同他高中同學,為了詐領保險金,不但保了8張高額保險,還將雙腳浸泡在近負79度(-78.5)的乾冰桶內10小時,使雙膝以下的腿部凍傷、截肢,2人再以夜遊凍傷為由申請4126萬元賠償金,被保險公司識破伎倆,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等罪將2人起訴。今(31)日判決出爐,該名男大生判兩年,緩刑兩年,而他同夥高中同學則是依重傷害、詐欺、詐欺未遂6年。
據了解,2023年1月26日張男與廖男騎車到新北市三重區購買乾冰後,再回到廖男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的住處;準備完成後,廖男用束帶將張男綑綁在椅子上,隨後再將張男的雙腿放進去裝滿乾冰的水桶內,持續浸泡10小時之久,廖男則是在一旁錄影、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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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後,也就是1月28日,張男被送到台北馬偕醫院急診,經過一個禮拜的治療,醫師研判張男的雙側小腿以下4度凍傷併腔室症候群併骨缺血性壞死、敗血症、橫紋肌溶解症等傷害,必須截肢。事件曝光後,網路上也有許多鄉民討論,為什麼男大生有這麼「特別」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