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博愛特區路口,警方取締違規左轉車輛,一口氣對3輛違規車輛開罰,其中一輛是計程車,運將事後PO文質疑員警開單程序不正當,還質疑員警為了取締,違規迴轉在先,對此轄區警方出示密錄器反控,運將違規左轉事實明確,還不願出示證件配合開單,事後開出兩張罰單共1500元,警方強調一切依法行政。
博愛特區大馬路口,車輛接連違規左轉,員警上前攔查。違規駕駛vs.警方vs.違規駕駛:「(剛前面左轉嗎?),啊?這不是可以左轉?先靠邊一下,(這裡全部每個都左轉),好那我全部攔。哈囉,等一下靠邊,你也靠邊,你們剛沒有依號誌左轉,(怎麼會沒有依號誌,看行車紀錄器,我們看行車紀錄器,怎麼會這樣?)沒關係,你靠邊停車。」
其中被攔下的計程車運將違規在先,卻PO文質疑員警沒開警鳴器,又違規逆向迴轉取締。違規小黃運將vs.警方:「他身分證不報給我,身分證報一下吧,(我...我的證件有啊,可是...)他不給我拍啊,(我為什麼要給你拍?我也有行車紀錄器,我可能也會PO到爆料公社,因為我要回去整理,我覺得這部分爭議非常大,你今天開什麼(罰單)都沒關係,我絕對去監察院,我絕對去告這個事情,好不好?),沒關係,那你現場就不配合了對吧?(什麼?我勤務中心我都打電話去了,你說我不配合),沒關係,我們相關權益,都跟你講了。」
運將不願配合出示證件開單就離去,於是警方事後逕行舉發,警方共攔4車其中1車沒違規,另外3車違規左轉罰600元,其中運將多加一張不服稽查900元,共1500元。
警方對於違規者提出的質疑回應,如果不是執行緊急任務,不需要開啟警鳴器,而員警逆向迴轉則是依法執行勤務,不受標誌限制,且全程開警示燈一切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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