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的我國空軍少校與一名女警從高中時期就已認識,友誼長跑多年,沒想到竟發展出婚外情,不但外出同遊、發生性關係,還拍攝親密照、互傳露骨對話,讓少校正宮氣得告上法院,經台中高分院審理,判2人須賠償正宮9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少校於2010年結婚,與正宮育有2名子女,沒想到結婚10多年後,在2021年間與一名婦幼隊女警發生婚外情,還被正宮在台中某觀光景點當場抓包;因為正宮聘請徵信社,手握大量證據,當場要求少校和女警簽下切結、和解書,承諾不再見面,否則要賠200萬元。
即使違約要賠上百萬,少校和女警卻似乎沒在怕,竟於隔年3月在台中再次幽會,還到摩鐵開房間,讓正宮終於心死,氣得將2人一起告上法院;對此,少校和女警解釋,2人只是高中朋友,因認識超過20年,感情才會這麼好,更辯稱只有牽手,沒有入住摩鐵、發生性關係。
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法官不採信2人的說法,認為他們的行為已侵害少校正宮的配偶權,裁定賠償30萬元。然而,正宮不滿這個結果再次上訴,經台中高分院審理發現,少校和女警的聊天紀錄十分露骨,曾互傳「好賣力」、「沒知覺了」等性暗示言語,更曾互發私密照,法官因此衡量正宮精神上的痛苦,依照少校和女警的職業、社會地位、經濟情況等條件,改判2人須連帶賠償90萬元,全案除了少校以外,正宮、女警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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