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有民眾目擊,一名男子在學校附近的超商持刀棍揮舞叫囂,甚至一度跑到馬路上,嚇得趕快報案。警方獲報到場搜出刀械,男子供稱是因為看到仇人才會犯案,被依照社維法送辦。
就是他!大白天在國小附近拿著武器揮來揮去,員警vs.持刀棍男子:「(不能打球?)你可以帶,但你不能跑去路中間,不能拿出來,使用方式是錯誤的啦。」犯案工具都藏在犯嫌的機車裡,還在狡辯扯東扯西。
事發就在1日下午2點多,新北市三重自強路三段位在學區,男子卻持棒球棍、西瓜刀在超商前揮舞,民眾目擊嚇得報警。而他不久前才因為缺錢花用,闖進民宅偷衣服,被警方逮捕.
這回男子在學校旁持刀揮舞,供稱是因為看到仇人才會犯案,但現場根本沒其他人,慶幸也沒人被波及受傷,後續依社維法裁罰,裁定4000元罰鍰,棍棒刀械全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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