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學歷竟然淪為詐騙?台中市警方去年接獲民眾檢舉,赫然發現一名國立大學畢業的陳姓男子,英文程度佳,甚至還在多個詐團擔任起英文老師的角色。
去年接獲詐騙集團情報後,台中市刑大偵七隊和打詐中心立即展開蒐證,報請台中地檢署偵辦,並於去年9月至12月,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到詐團藏身的大樓進行搜索。當場查獲黃姓主嫌等6人,年紀最小才19歲,並在詐欺機房內查扣手機15支、筆記型電腦6部、WIFI分享器5台、現金新台幣4萬5700元。
據了解,機房是黃姓主嫌出資成立,指揮另名謝姓犯嫌負責管理,以美國、加拿大等地區的華僑為詐騙對象,先是佯裝成電信公司人員,向被害人詢問有無申辦門號,若被害者回答沒有申辦,就隨即表示,該門號已經被人冒名申辦,涉及刑事案件,後續將幫忙向中國公安局報案。之後再將被害者的對話、家庭背景等個人資料,傳送給假扮成中國公安局的二線機房人員,二線人員再向被害人表示,因為帳戶涉及洗錢,將會凍結資產,需要將錢匯到指定帳戶內,以此監管詐欺犯行。
此外詐騙集團為了取信於被害人,還招募高學歷、英文程度較好的成員,負責教其他成員英文及翻譯交談,受害人數約117人。
另據《自由時報》報導,其中一名嫌犯陳姓男子,畢業於某國立大學,英文程度佳,口說也相當流利,不過在外欠下不少賭債,聽到詐團開出的「保證月薪8萬」,還可以從被害人匯款金額抽成,最後走上歪路,被詐團吸收,負責教其他成員英文。被警察逮捕時,他出口抱怨「沒見過英文水準這麼破的,就屬這團素質最差,連A到Z都念不好,難怪賺不到錢。」更誇張的是,員警從所查扣的證物中甚至發現,陳男「腳踏多條船」在其他詐團擔任英文老師。
全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起訴,部分犯嫌業經法院判決3年至6年不等之徒刑,擔任英文老師的陳男則是判3年有期徒刑。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也呼籲,年輕學子求職時小心查證,勿急功近利以高報酬參與非法集團,而自毀前程。如有遇到可疑認識出入社區大樓,或發現可疑活動,撥打「110」報案電話或向轄區警方提供情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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