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汐止一名男子,把車違停在公車停靠站遭到婦人提醒,他卻對婦人大聲怒吼,旁邊民眾全看傻眼,想說到底發生什麼事。在新竹也有男子,把車違停在公車停靠區,被司機按喇叭不滿,持球棒作勢要恐嚇司機,根據法規,汽機車違停在公車站10公尺內,屬於違法可以開罰。
27日新北汐止,一名男駕駛對著婦人不斷大聲咆哮怒吼,一旁民眾全看傻眼,到底發生什麼事,不過仔細看,男駕駛把車停在公車停靠站,婦人見狀提醒駕駛,不能這樣停車,男駕駛卻突然暴走朝婦人不斷吼叫。
而目前在新竹縣竹北東路,同樣也有一名男子把車違停在公車站牌前,被後方公車司機按了一聲喇叭相當不滿,就帶著球棒下車到司機旁作勢要攻擊,還不斷大聲嚷嚷恐嚇,這一幕,讓司機和乘客飽受驚嚇。
公車駕駛何先生:「我們車上乘客跟市民都有驚嚇到,我當下是把車門關起來,窗戶關起來,以防他傷害到市民或乘客。」
根據交通法規,汽、機車違停在公車站10公尺內,屬於違法行為,可以依罰開罰900到1200元罰鍰,持鐵器叫囂涉及恐嚇罪,民眾貪圖一時方便把車停在公車停靠站,還得吃上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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