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從事園藝的54歲林男,竟在網路上購買操作槍,警方網路巡邏蒐集相關事證後,15日持搜索票前往林男住處以及工作場所搜索,共搜出6把火藥式槍枝,全案詢問後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林男向警方供稱,年輕時曾於軍方兵工廠單位服役,退役後仍對各式槍械充滿濃厚興趣,約十幾年前即陸續購買各式操作槍做為收藏,警方於現場發現大部分槍枝均係以塑膠袋、紙盒妥善包裝保存,部份將槍枝零件分解存放。警方搜出1支具殺傷力的改造手槍以及5支不具殺傷力的模擬槍。
據林男所述是為避免長期存放造成損壞,而暫時分解做拋光、防鏽等保養工序,購入槍枝後亦從未進行試射,因擔心裝置作動造成刮痕或損傷,可見林男將各式槍械視如收藏品般呵護備至,卻不知已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規定。
大雅警分局提醒民眾,槍枝屬管制物品,非依法不得持有,新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於今年開始實施,即為有效遏止槍枝的流竄現象,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害人害己,並呼籲大家遵守法律,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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