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重大石蓋搬開,古井底部還有水,狠心父母竟然把剛出生的男嬰丟下井底,時間長達半年以上。附近民眾:「前陣子很多警察還有檢察官來,前一天那個男的還有回來,但那一天就沒有看到了,7、8天前有來模擬啦。」
台中石岡區這處香蕉園內一口老井驚傳嬰屍案,30歲的謝姓男子和柯姓女友在附近租屋生活,去年5月26日女友產下男嬰,疑似一出生就死亡,將孩子丟棄古井,今年1月,男子因為良心不安,主動向警方自首,全案因此曝光。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詹常輝:「認定涉犯刑法,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之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及遺棄屍體罪,罪刑明確,依法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後案情卻大逆轉,實際上是柯姓女子不願留下小孩,謝姓男子才將男嬰放進注滿水的浴缸活活溺死,將遺體用毛巾包裹,連同胎盤裝進垃圾袋,還先暫時放在神明廳下方,隔天再回來將整袋遺體丟到租屋後方的水井。附近民眾:「做泥作的租快一年了吧有一年了,出入喔他都騎一台黃色打檔車就上下班這樣。」
法醫高大成:「他肺部還沒爛掉,肺部上面還有水泡,那就是窒息死亡,因為你呼吸的時候摀著不能呼吸的時候,空氣要吐,吐不出來,變成一個氣泡在這邊。」
從去年5月犯案到今年1月自首,時間長達8個月,嬰兒屍體嚴重腐敗,只能從殘存器官釐清,是生前遭人殺害。法醫高大成:「就是說他有呼吸,他的胸腔比較大,他的胸腔大於頭圍腹圍,那這個就是活產。」
法醫高大成認為即使屍體放這麼久,也不可能只剩骨骸,需要謹慎採檢,現在謝姓男子跟女友都坦承犯行,兩人遭聲押後,被依照殺人、棄屍等罪嫌起訴,檢方更請求法院加重其刑,全案將由台中國民法官專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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